創稿文號: 1021301065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總務處 書函
機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受 文 者:
發文日期: 102年11月01日
發文字號: 輔總一字第1020110010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102學年度畢業生學(碩、博)士服(租)借用須知 1021301065_1_102學年度畢業生學(碩、博)士服租借用須知.doc
主 旨: 函知102學年度畢業生學(碩、博)士服借用及歸還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畢業生借用學(碩、博)士服辦法」辦理鑑請各系、所單位轉知各班代表,依據借用要點之規定,填寫申請表借用。
二、 借用方式:請轉知各班代表完成借用資料之填報後,依借用須知之規定自102年11月25日起洽總務處辨理,借用期限至103年7月31日止。
三、 歸還時間:
(一)畢業典禮當日:自上午11時至下午4時止。
(二)畢業典禮後:上班日之上班時間內(暑假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四、 歸還地點:
(一)日間部:
1.畢業典禮當日:倬章樓(舊醫學大樓)一樓大廳服務台。
2.畢業典禮之後:倬章樓(舊醫學大樓)DG101室。
(二)進修部:進修部大樓ES200室總務處夜間辦公室。
五、 逾期歸還者每日應繳罰款20元,依實際日數累計至200元止。
六、 如有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
日間部:張俊平,分機2815
進修部:陳福洲,分機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