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基本學科能力檢測規定

107、108學年度後入學新生適用
 
學士班學生須通過資訊學科學習能力檢測,其執行方式及標準依「輔仁大學學生基本素養培育與檢測實施辦法」辦理。同時必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英文學科學習能力之條件:
 
1. 入學時已達到學校免修英文條件之同學。
 
2. 具備英文輔系、雙主修、英語菁英學程資格之學生,修讀該系/學程專業必選修課程達2學分以上。
 
3. 於畢業前修讀並通過一門2學分(以上)全英語授課課程,或通過其他校系開設之專業英文課程。
 
4. 於畢業前修讀並通過一門2學分(以上)全人教育中心開設之大二英語課程。
 
5. 入學前三年或就學期間,通過校外英文能力檢測,達到TOEIC 350分以上,或同等級之英語能力檢定:全民英檢(GEPT)初級通過、TOEFL(ITP)390以上、IELTS 3以上、BULATS Level 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