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進修部104學年入學新生、轉學生請注意:
1、依據輔仁大學學生休退學退費辦法第五條規定,新生、轉學生於104.09.11之前申請退學或放棄入學資格者,扣除行政手續費(總額之百分之五)後全額退費。
2、減免生欲申請暫免繳費者,請務必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
3、減免生暫免繳費、就貸生104.09.11之前申請退學或放棄入學資格者,需繳交行政手續費(總額之百分之五)。
4、行政手續費是以學生應繳之學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等各項費用之總和之百分之五計算。
5、104.09.09之前休學者,全額退費,104.09.10-09.11學分學雜費退2/3其餘各費全退,減免生暫免繳費、就貸生應繳交1/3學分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