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by 慶華助教 on 2016-05-13 (星期五) 10:44
一、申辦時間:
(一)舊生:105年6月6日起至105年6月24日止。
(二)轉學生:105年8月2日前。
(三)申請入學新生:105年8月1日前。
(四)考試入學新生:105年8月9日。
二、申辦地點:進修部大樓二樓(ES201)學務處夜間辦公室。
三、注意事項:
1.學雜費減免採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將暫定補助款從繳費單中扣除,舊生在申請時間內合格者,
請於105年8月4日起自行至輔大首頁或台新銀行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暫定補助款),務必於
105年9月7日前完成繳費,俟加退選後再行多退少補作業。
2.申請就學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務必請先辦理減免後,再辦理貸款(亦即減免金額是不能申請貸款),
屆時請下載已扣除暫定補助款的繳費單,再至臺灣銀行辦理貸款,請勿繳交現金。
3.補辦時間(105年9月12日至105年9月20日)申請之同學,請先繳全額學雜費,再持收據正本暨相關證件補辦申請。
4.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補助,104年家庭所得總額須低於新台幣220萬元(含父母或配偶)方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