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塑膠清寒優良學子獎助學金

申請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至106年11月10日
 
申請條件:
1.學年操行成績甲等,學業成績優良( 70分以上)。
2.本學年度未曾領取任何助學津貼或獎金之在校生。
3.限新北市地區在校學生及家境清寒者,貴校限三名學生提出申請。
 
 

詳細說明及申請書請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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