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伍振群先生、張遐民教授助學金」申辦相關事項

本系申請表件收件時間為 : 107年3月29日(四)21:00前
成績單請附有班上排名
說 明:   
一、 按本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一),助學金額每名4,000元整,106學年度基金孳息可發給名額1名,由僑生及陸生輔導組推薦。 
二、 推薦單位配合事項: 
(一)請訂定並公告申請時間及規則,受理同學備齊申請表(附件二)、成績單、導師推薦函、自傳(含家庭概況)等指定資料提出申請(存摺影本免予繳交)。 
(二)請推薦單位依本獎學金實施辦法辦理甄選推薦,於4月20日前,將獲推薦同學資料填入獲獎彙整表(附件三),連同申請表及佐證資料,擲交生活輔導組續辦陳核請款程序。  
(三)本獎學金之發放,以匯入獲獎同學之金融帳戶為原則,請通知獲推薦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個人設定」頁面登錄本人金融帳號,以利獎學金匯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