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by 慶華助教 on 2018-03-12 (星期一) 19:03
本系申請表件收件時間為 : 107年3月29日(四)21:00前
成績單請附有班上排名
說 明:
一、 按本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一),獎助金額每名5,000元整,106學年度基金孳息可發給名額2名,由課外活動指導組推薦1名,哲學系推薦1名。
二、 請推薦單位訂定公告申請時間及規則,受理同學備齊申請表(附件二)、自傳、成績單、清寒證明及推薦表(附件三)等提出申請(存摺影本免予繳交)。
三、 請推薦單位依本獎學金實施辦法辦理甄選推薦,於4月20日前,將獲推薦同學資料填入獲獎彙整表(附件四),連同申請表及佐證資料,擲交生活輔導組續辦陳核請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