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主旨:函送本校108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2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21266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院系利用集會或導師時間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活動意外及風險事件肇生。
三、寒假期間學生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校園安全緊急聯繫電話請求協助。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905298885、29052885,傳真:(02)29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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