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一、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1)辦理。
二、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
       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
       學金6,000元整。
三、請欲申請者於109年1月3日(五)前將相關文件繳回系辦公室,以利後續審查事宜。
 
四、欲申請者請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09年3月至5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0日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