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辦時間:
(一)舊生:101年6月4日起至101年6月22日止。
(二)申請入學新生:101年8月9日前。
(三)考試入學新生及轉學生、復學生:101年8月14日前。
二、 申辦地點:進修部大樓二樓(ES201)學務處夜間辦公室。
三、 注意事項:
1.學雜費減免採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將暫定補助款從繳費單中扣除,舊生在申請時間內合格者,請於101年8月15日起自行至輔大首頁下載繳費憑 單或台新銀行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暫定補助款),請務必於101年9月12日前完成繳費,俟加退選後再行多退少補作業。
2.申請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後,再辦理貸款(亦即減免金額是不能申請貸款),屆時請下載已扣除暫定補助款的繳費單, 再至台灣銀行辦理貸款。
3.補辦時間(101年9月17日至21日)申請之同學,請先繳交全額學雜費,再持收據正本暨相關證件申請辦理。
4.申請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補助,100年家庭所得總額須低於新台幣220萬元(含配偶);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 、軍人身分者,除須繳交國稅局開立之所得清單外,且應繳付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100年薪資所得證明,以供查驗。
四、 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並下載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