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本校「生活助學金補助申請辦法」

一、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一)及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附件二)辦理。

二、申請時間:104年9月14日起至9月25日止。

三、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承辦人林德貞電話29053040〈YP107室〉。

四、申請資格: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碩士在職專班)。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

(三)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四)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五)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六)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五、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生輔組網頁下載)(附件三)。

(二)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如申請人已婚者,應另含配偶。

(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有者請檢附影本,無者免附)。

(四)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五)前一學期成績單。

五、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每名給與每月生活助學金六千元,每期以3個月計;大學部學生每月應達40小時、研究所學生每月應達3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