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進修部圖書資訊系
圖書館實務課程授課辦法
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89.04.21)
壹、圖書館實務課程分成課堂講授及實習工作兩部份。
貳、課堂講授:
內容含座談、演講、館員經驗談、參觀心得報告等方式。上課時間以任課教師公告之時程表為準。已排定之上課時間,學生應到校上課,不得擅自安排其它活動。
參、實習工作:
一、實習對象:五年級學生(可提前於二年級暑假開始)
二、實習地點:(1)任課教師安排或(2)自行尋找實習地點,可分次在不同地點完成。
三、實習內容:須達到「實際學習圖書館各項業務」之目的,大體上區分為「讀者服務」、「技術服務」、「期刊資訊」,並含下列內容:
1. 資料徵集:各類型資料之採訪、登錄、交換、贈送等。
2. 分類編目:各類型資料之分類編目。
3. 參考服務:參考諮詢、利用指導、剪報等。
4. 圖書館自動化相關作業:系統各模組之認識、網頁製作與維護等。
5. 推廣服務:舉辦演講、視聽節目欣賞、各類藝文活動等。
6. 書庫管理:圖書典藏與規劃。
7. 期刊管理:期刊採訪、訂購、驗收、催缺、裝訂。
8. 其他圖書館和資訊、視聽單位與課程相關業務。
四、實習時數:共90小時。可分次完成,每項至少30小時。若遇特殊情形則另案處理。
五、實習審核:
1. 須事先完成實習工作之審核手續。
2. 於四年級第二學期期中考後開始申請,申請表經任課教師彙整後送系方審核。
3. 由任課教師安排實習工作者照常填寫申請表,以利時數統計。
肆、考核辦法:
一、課堂講授:由任課教師考核。
二、實習工作:
1.由實習單位考核(填送考核表)
2.由任課教師考核(繳交實習報告)
三、課堂與實習成績比重,由授課老師自行決定。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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