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低收入戶減免公告

各位同學大家好 :

主 旨: 函告進修部就學優待減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修正案,如說明,請 公布周知。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101年1月16日發布「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學雜費減免辦法」修正案辦理。

二、 本案原規定100學年之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的學雜費減免,不包括「逾二十五歲或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及遠距教學之學校」,現教育部已開放上述狀況之學生可申請學雜費減免,並追溯至100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補助。

三、 凡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未申領其他部會之助學措施者,得就該學期已繳納之學雜費,依規定得減免額度申請退費。

四、 請轉知同學檢具100年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即日起至101年3月20日前,至進修部大樓二樓(ES201)學務處夜間辦公室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