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學生學雜費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補助申辦事宜

說明:

一、申請時間:101年12月24日起至102年1月11日止。

二、申請地點:進修部大樓二樓(ES201)學務處夜間辦公室。

三、注意事項:

1.學雜費減免採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將暫定補助款從繳費單扣除,所以在申請時間內合格者,請於102年2月1日起自行至輔大首頁或台新銀行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暫定補助款),並於102年2月18日前完成繳費,俟加退選後再行多退少補作業。

2.申請就學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後,於102年2月1日起下載已扣除暫定補助款的繳費單,再至台灣銀行辦理貸款。

3.補辦時間(102年2月18日至22日)申請之同學,請先繳交全額學雜費,再持收據正本暨相關證件申請辦理;若為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除原規定繳交之證件外,另須檢附國稅局開立之學生本人、父母、已婚者需加上配偶之前一年度各類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四、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並下載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