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校107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說 明:   
一、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1)辦理。 
二、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 
三、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四、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於1月22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彙整名冊(如附件2)、個人申請書(如附件3)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五、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六、各系若有特殊情況之同學,需要增額補助者,請於彙整名冊上註明原由,以憑送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 
七、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08年3月至5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0日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附加檔案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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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icon 清寒助學金實施辦法86.9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