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告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

申請期間:108年6月3日起至6月14日16時30分止。
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繳件申辦(承辦人李慈麒先生,電話29053101)。
申請資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本項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三)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四)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五)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六)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生輔組網頁下載)。
(二)106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如申請人已婚者,則含配偶及申請人本人。
(三)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計列範圍同前項,分屬不同戶籍者,應分別請領)。
(四)政府核發之本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有者請檢附影本,無者免附)。
申請程序: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1.搜尋「生活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2.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再將說明五指定資料送交生輔組。
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每名每月發給生活助學金6,000元,每期以3個月計。服務期間為108年10月至12月,大學部學生每月需服務30小時、研究所學生每月需服務25小時。請確認該期間可進行生活服務學習始提出申請。